关于联荣村文化礼堂(家宴中心)加装货梯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
经杭州余杭联荣股份经济合作社决议批准,现就联荣村文化礼堂(家宴中心)加装货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。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。
一、项目名称及编号:联荣村文化礼堂(家宴中心)加装货梯项目(项目编号:Y************ )
二、采购组织类型:分散委托中介
三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四、采购内容: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联荣村文化礼堂(家宴中心)加装货梯项目,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“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”。
五、投标人资质要求
(1)电梯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(含制造、安装、修理.改造)A级 (含 A1、A2)。
(2)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,须具有制造商唯一授权书。
2、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:
(1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;
(2)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(******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******)公布为准;
(3)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。
六、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:
1、发售时间:本项目无需报名
七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(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):
北京时间: 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止; ******办事处2号楼4楼2404室。
八、开标时间与地点(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):
北京时间: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止; ******办事处2号楼4楼2404室。
九、投标保证金:无(参照政府采购现行政策执行)。
十、质疑和投诉:
1、质疑事项:
1)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(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,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),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,否则,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。
2)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
3)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(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)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
2、质疑受理地点:******有限公司******街道南湖大厦1816室)。
3、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,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在本公告下方下载地址,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(二) 质疑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
(三) 具体、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;
(四) 事实依据;
(五) 必要的法律依据;
(六) 提出质疑的日期。
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,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,并加盖公章。
4、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,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。
5、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,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。
6、投诉事项: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************办公室投诉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
1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;
联系人:陈工;
联系电话:1******60;
******街道南湖大厦1918室。
2、采购人名称:杭州余杭联荣股份经济合作社;
联系人:彭工 ;
联系电话:****** ;
地址: ******街道联荣村。
2024年12月11日